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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人才保障政策要览

日期: 2021-12-06 12:55:07  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公众号  

  2018年以来,海南积极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广揽天下英才,并制定出台涉及人才引进、培养、落户、安居、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服务保障政策,为各类人才来海南创新创业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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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户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海南省任一城镇(三沙市除外)落户。

评价机制

  将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5个类别,以市场认可的薪酬税收水平为通用标准,以专业共同体认可和社会认可的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荣誉称号等条件为行业标准,对人才进行精准分类评价。

税收政策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医疗保障

  对全职在海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000~1万元的标准统一购买商业健康团体保险,用于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需求。

项目支持

  实施“千人专项”引才计划、“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双百”人才团队建设工程等人才工程项目,其中对评选认定为 “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的,给予1000万~3000万元建设资助。

子女入学

  全职引进的A类(大师级)人才、B类(杰出)人才申请以“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直系亲属入学(园)需求的,C类(领军)人才、 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转学到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的,由省教育厅负责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中小学的,可向居住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当地中小学招生政策保障。

就业安置

  海南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行分级管理,坚持市场配置为主,调配安置为辅的原则。其中,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需调配安置的,由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商相关单位在现有空编内妥善安置。

购车政策

  海南明确人才购车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享受相应的购车政策。其中,A、B、C、D类人才可直接取得小客车其他指标。

购房政策

  目前,海南已陆续出台了落户人才、高层次人才、总部企业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等购房政策。海口市规定,新落户的人才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可购买第2套住房;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可以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支持创业

  在海口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法人1万元。此外,还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给予部分贴息。


附:海南涉及引进国内人才相关政策

  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

  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

  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

  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方法

  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方法

  海南省优化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方法(试行)

  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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