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设为收藏

你的位置:首页 > 南华时刊 > 2022年第7月刊

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 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8-19 16:36:47  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公众号  

政策依据

2020年12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 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对符合条件的海南自贸港企业进口清单内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自贸港 06.jpg


一、哪些企业可享受该政策?

全岛封关运作前,在海南自贸港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贸港为主营运基地),仅限于企业营运自用。


二、哪些交通工具及游艇可享受“零关税”进口?

1.财政部、海关总署、临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 54号)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中列明的100项8位税号商品。

2.清单内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

3.按政策规定营运。①航空器、船舶应经营自海南自贸港始发或经停海南自贸港的国内外航线。②“零关税”进口游艇应在海南省管辖水域航行。③车辆可从事往来内地的客、货运输作业,始发地及目的地至少一端在海南自贸港,在内地停留时间每年累计不超过120天,其中从海南自贸港到内地“点对点”“即往即返”的客、货车不受天数限制。


自贸港 游艇.jpg

鸿洲国际游艇会是海南乃至中国规模巨大的游艇会


三、企业如何申报“零关税”享惠主体资格?

1.企业“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前,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二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的“海南特色应用零关税区” 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功能模块申报主体资格认定。

2.经审核符合享惠主体资格的企业名单,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系统平台推送至海口海关、海南省税务局。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3.符合享惠主体资格的企业发生分立、合并、更名等变更情形的,企业应重新申请办理资格认定。


自贸港07.jpg

海南航空运输稳健发展


四、企业“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通关流程有哪些?

1.完善账户信息

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在首次申报“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前,应在“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完成海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并在“单一窗口”中“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系统完善企业账户信息。

2.进口许可

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等证件的“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企业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法人服务—商务厅—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版块进行办理。

3.进口通关

企业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通关手续。


自贸港08.jpg

海南航运政策红利不断释放


五、对“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后续管理有哪些要求?

1.依法接受海关监管

“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仅限企业营运自用,并依法接受海关监管。监管年限为:船舶(含游艇)、航空器: 8年;车辆:6年。除海关总署另有规定外,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企业应当按政策规定和海关规定保管、使用进口“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

2.按时申报“零关税”使用情况报告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企业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向其所在地海关提交上一年度“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使用情况的报告。

3.按政策规定转让、贷款抵押、出境或出口

①转让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企业因破产等原因,确需将“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转让的,应在转让前通过“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办理转让手续。其中,转让给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主体的,应在转让前通过“ 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按规定补缴相关进口税款。补税的完税价格以“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为基础,按照货物已进口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补税的完税价格=“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X [ 1-“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已进口时间/ (监管年限X12) ]。

“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已进口时间自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但超过15日的按1个月计算;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自税款补缴并办结海关相关手续之日起,“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解除海关监管。

②抵押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企业需将“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向境内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的,应事先通过“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海关认可的税款担保,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可按规定办理贷款抵押手续。企业不得以“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其他组织办理贷款抵押。

③出境或出口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企业需将“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退运出境或者出口的,应通过“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自退运出境或者出口之日起,解除海关监管,海关不对退运出境或者出口的“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补征相关税款。


下一篇

扫一扫,加关注。

版权所有:新侨网 (海南南华时刊杂志社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行政大楼7楼(省侨联内) 邮箱:qiao8@163.com

电话:0898-66275536 传真:0898-66275536

备案/许可证编号:琼ICP备19005267号